作者:清泉居主人
來源:清泉叮咚響(ID:chenshizegd)
不良債權的網上競價處置日益成為業(yè)界常規(guī)的處置方式,以其公開透明、成本低廉、交易效率高而受到市場追捧,最高人民法院一個案例判決書中認為,網絡競價是拍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在其有特別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在無特別規(guī)定時,可以適用拍賣法的一般規(guī)定。[1]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此處財產權利的范圍涵蓋物權資產、債權資產、知識產權及相關權益等。近年因為債權資產網上競價交易過程中的瑕疵披露問題導致法律訴訟的案例時有見諸報端,如何防范瑕疵披露義務未適當履行可能造成的法律風險,需要引起不良資產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密切關注。
一、問題之提出
某AMC在淘寶拍賣平臺轉讓一個債權項目,該項目抵押物為一批房產及車位,抵押登記順序為第二順位。該AMC按競拍規(guī)則要求在競買公告、委托人聲明等對該債權資產存在的若干瑕疵進行了披露:該債權項下的抵押擔保存在第二順位登記的風險,某省外個人投資者謝某在競價平臺上獲知該競拍信息后,在未向該AMC工作人員征詢有關項目信息,也未到該公司現場調閱相關檔案資料的情況下,在平臺上繳納了競拍保證金25萬元,并以280萬元的價格競得該債權標的。后謝某以資產公司未明確告知抵押登記為第二順位,違反合同法規(guī)定的賣家瑕疵擔保義務為由,表示拒不受領該標的。資產公司于是沒收了謝某繳納的保證金,并將該標的繼續(xù)掛網競價,以160萬的價格成交。后謝某向資產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該競拍合同,主張資產公司向其返還交易保證金25萬元。資產公司應訴,并提出反訴,要求謝某補足兩次競價交易的差價95萬元(280-160-25)。法院審理意見認為,該債權網上競價屬于拍賣行為,資產公司通過在淘寶平臺發(fā)布競買公告、競價須知等競拍文件中清晰描述了所拍賣債權及其從權利的瑕疵、缺陷或風險,亦在多份文件中一再提示拍賣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要求競價人在競價前進行調查并獨立進行判斷。故謝某要求返還保證金的要求不予支持;同時,鑒于資產公司在再次拍賣所披露信息的措辭與第一次并非完全相同,且該差價損失并非謝某可以預見的其違約行為造成資產公司的損失金額,在雙方未具體約定二次拍賣成交差價的賠償問題,且謝某已因違約被沒收保證金的情況下,要求其賠償兩次拍賣的成交價差理據不足而不予支持。
不良債權資產市場是一個非標、專業(yè)度要求較高的市場,在目前監(jiān)管部門尚未引入投資者適格管理制度,只是以負面清單形式規(guī)定了政法機關、公務員、資產公司在職人員、特定中介組織人員等的特定主體不得介入,故網上競價的投資者素質良莠不齊,很多根本不具備不良債權投資的專業(yè)知識,這些群體的盲目入市,使得市場熱鬧雜亂而無序。網絡競價的瑕疵披露義務究竟需要履行到何種程度才算公平允當?作為普通投資者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投資不良債權資產的權益?做為資產公司來說,瑕疵披露如何平衡義務履行和商業(yè)推廣的需求?不良資產行業(yè)這些老生常談的問題在網上競價這一特定交易形式進一步被放大和突顯了。
二、《拍賣法》上對于不良債權瑕疵披露義務的規(guī)定
追根溯源,根據特別法優(yōu)先的原則,對不良債權資產標的的瑕疵披露義務主要應適用拍賣法的相關規(guī)定,不管是拍賣合同的委托人,抑或是拍賣人,都需要履行瑕疵披露義務。
拍賣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拍賣人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拍賣人應當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钡诙邨l規(guī)定:“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钡诹粭l規(guī)定:“拍賣人、委托人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未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向拍賣人要求賠償;屬于委托人責任的,拍賣人有權向委托人追償。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因拍賣標的存在瑕疵未聲明的,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競買人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和查閱有關拍賣資料?!?/p>
如實說明拍品真?zhèn)魏腿毕?,是拍賣人和委托人的法定責任,不能因約定“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聲明就可免除;其次,拍賣人瑕疵擔保免責的前提是,拍賣人在拍賣前必須將其已知的拍品瑕疵向買受人進行如實說明,除非拍賣人確實不知道并且不可能知道該拍品存在瑕疵,只有這樣才能免除其對拍品瑕疵賠償責任;最后,拍賣人瑕疵披露義務必須履行。如果拍賣人事前以明示方式將拍賣標的瑕疵告知競買人,競買人仍愿意應價拍得的,就可免除拍賣人責任。
三、瑕疵披露的內容和范圍
通常,瑕疵披露的內容和范圍可參考項目組和盡調律師通過各個渠道對該項目的盡調報告所披露和認定的內容,主要從債務人存續(xù)狀態(tài)、債權合法有效性、訴訟及執(zhí)行情況、查封保全情況、擔保財產的查冊情況(抵質押、查封情況)等對拍賣處置項目的估值可能產生影響的因素確定。
項目債權如出現上述瑕疵、風險時,買受人應以自行查閱檔案、現場調查走訪,并獨立作出是否投資、投資價值如何等的判斷為準,資產公司原則上對標的債權資產的內容、狀態(tài)、效力、價值等不做出承諾,所提供的推介資料及做出的介紹、說明、解釋等內容,也不構成對標的債權資產價值的任何聲明和保證,標的債權資產最終以生效法律文書、原始債權檔案、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等記載的內容為準。
四、不良債權網上競價瑕疵披露義務履行的若干建議
鑒于拍賣標的的特殊性,瑕疵適當披露基礎上的不擔保規(guī)則被拍賣業(yè)界人士認為是拍賣交易的基礎和命脈,根據《拍賣法》第61條第2款規(guī)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故此,為平衡買受人、委托人和拍賣行各方權益,拍賣法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對于委托人、拍賣行的瑕疵披露義務的適當履行就做了翔實的規(guī)定。
為了防范不良債權網上競價處置因瑕疵披露不適當可能導致的法律風險,結合文首提供的案例,分析提出若干初步建議。
(一)資產公司適當、完整、善意地履行瑕疵披露義務;
一是對標的資產存在的可能對其價值貶損有影響的因素客觀、充分、清晰的披露。瑕疵披露義務的適當、善意履行是競價交易中瑕疵擔保義務豁免的前提,否則資產公司可能因此承擔可能的合同責任;因此對抵(質)押物上可能存在的租賃關系、優(yōu)先順位抵押、過戶難易、稅費及風險承擔、權利侵害等因素完整、客觀、清晰的披露。但這種瑕疵的披露又不是苛求資產公司作為企業(yè)窮盡一切資源和手段去獲取的,通常是結合項目組管理債權資產的工作職責,借助律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的專業(yè)優(yōu)勢、經驗等,以處置方案、盡調報告、評估報告等成果,去呈現的,資產公司適當、完整、善意地履行了上述瑕疵披露義務,就應該視為符合了法定的瑕疵披露的要求。
二是為競拍人查驗拍賣標的和查閱有關拍賣資料提供便利條件,如指定專人接受競拍人關于項目情況的咨詢、提供相關資料(如銀行信貸資料、查冊資料、相關司法文書等),為競買人查閱檔案資料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由于網上競價的投資者遍及全國,住所地未必在資產公司所在地,如有必要,可由資產公司指派人員與投資者取得聯(lián)系,主動問詢其對于標的瑕疵披露的問題是否知悉,并就相關情況進行錄音存證。
(二)競價文件、債權轉讓協(xié)議等文件中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如前所述,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案例判決書認為,不良債權的網上競價的性質與拍賣相同,但鑒于投資者對于網上競價的性質認識不一,甚至簡單地將其與淘寶網購相類同,為了避免誤解,明確相關權利義務關系,建議在相關合同、文件等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一是在競價公告、委托人聲明、債權轉讓協(xié)議等文件中明確、具體約定如出現買受人未履約繳納成交款,除沒收已繳納的保證金外,再次拍賣的成交差價應由買受人承擔,并以粗體字突出顯示,并由業(yè)務人員在面簽合同時對客戶進行提示。
二是如出現買受人毀約再行拍賣的情況,則需保持前后兩次的瑕疵披露內容的一致性。鑒于兩次競價結果可能存在價差,如資產公司兩次競價交易的瑕疵披露內容存在差異,則前后競價據以判斷競價資產的估值因素可能存在不同,如再次競價成交價低于首次,則資產公司作為委托人,提出買受人補充差價的理據可能難以得到法院支持。
(三)建議對不良債權網上競價的投資者進行適格性管理
不良資產投資這幾年變成了“香餑餑”,手有余錢的企業(yè)和個人都蠢蠢欲動。作為一個非標投資品,不良資產投資屬于資金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行當,對投資者各方面的專業(yè)、經驗要求都非常高,眼下網上競價方式已逐漸成為司法拍賣和不良債權拍賣的主要渠道,很多投資界的小白甚至連債權資產的概念還不甚了了,就抱著淘寶的心態(tài)上了競價平臺,由于對相關法律、財務知識和經驗的儲備不足,承受了不應有的投資風險,建議對參與不良債權網上競價的投資者開展適格性管理,對相關經驗、素質進行測評,有序開展投教活動,揭示投資風險,減少盲目的投資行為和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1]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紅鼎房地產有限公司確認合同有效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二終字第3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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