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債券球
來源:債券球(ID:bonds-ball)
在目前的債券市場,錢少責任大的角色,受托管理人(企業(yè)債為“債權代理人”)肯定算一個。今天就來說說這個性價比極低的角色。
一、錢少
一只債券,如果主承銷商是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費用正常會包含在承銷費里,基本上不另行收費。即使收,也是極個別案例,而且金額相對于承銷費會顯得有些可憐。
如果主承銷商不是受托管理人,另行聘請的受托管理機構也拿不了幾個錢,可能有二三十萬已經(jīng)算是很不錯了。
二、責任大
作為維護債券投資者利益的核心角色,無論是外規(guī)對受托管理人的要求,還是實務中在相關協(xié)議里對于受托管理人的責任劃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受托管理人約定的相關責任是要比主承銷商還要大。
作為受托管理人,對于約定事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履職,比如:盡調、立項、內核,出具定期報告、召開持有人會議等,一直到債券兌付結束,從始至終都得全程跟進。同時,雖然目前債市總體違約率不高,但是在整個過程中,一旦出了問題,受托管理人可能就會受到各方的壓力,甚至會遭到比較嚴重的處罰。
三、導致的問題
一方面,因為承擔的責任很大,但是錢太少,實務中出現(xiàn)偷工減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導致作為受托管理人的效果會打折扣。
另一方面,在權益和責任不對等的情況下,作為承銷商來說,如果能避免擔任這個角色的,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事情,即使放棄一部分利益,也是樂意的。這種情況多發(fā)生在大型承銷商,在機構總體收益不錯的情況下,還是經(jīng)常能看到大型承銷商主動把受托管理人的角色讓給中小主承銷商的現(xiàn)象,進而就循環(huán)到上一個問題。
四、建議
受托管理人責任太重,而目前國內在受托管理人領域尚未出現(xiàn)能夠讓市場絕對信服的專業(yè)受托管理機構。那么在此情況下,到底應該如何處理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對此,從目前市場實際情況、利益平衡、處理具體事務的能力等方面來看,筆者有兩點建議:
(一)強制要求主承銷商擔任受托管理人。誰受益最大,誰承擔責任應當最大。作為債券項目收益最高的主承銷商,自然應當承擔起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同時相對來說,主承銷商對企業(yè)的熟悉程度和把控能力,一般要強于其他中介機構,有利于后續(xù)工作的開展。
(二)強制受托費用留存。在實務中多為打包收費的情況下,作為承銷商應當要求承銷費中留下一定合理的比例,用于支付處理存續(xù)期的費用。當然,如果項目團隊一直存在,并且主要由該項目團隊跟進存續(xù)期事宜,那么這部分收入在考核的時候自然應該歸屬于該項目團隊。之所以說這個,因為實務中的確會有一些小家子氣的領導會盯上這點錢。
在目前的情況下,也許上述建議也是較為理性的做法了,后續(xù)如何,且看市場如何演化吧,也許哪天受托管理人這個角色可能就消失了,相關職責直接并給主承銷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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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說說受托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