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安駿
來源:匯執(zhí)(ID:zhixinglawyer666)
近幾年不良資產市場是相當火熱的,但囿于這個領域的資金和專業(yè)要求都比較高,所以貿然入局者,有很大幾率踩坑。相信大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即使是大風刮來的,應該也不甘心就任由大風再刮走!
但當下投資渠道又十分有限,房地產天天在喊已進入白銀時代甚至即將進入青銅時代,民間借貸新規(guī)出臺后,利息最高不超過LPR的4倍,更將導致市場上大量熱錢無處可去。而當下剛好是經濟的下行期,同時配合銀行的政策性放水,此后的不良資產市場必定更加火爆。
我總結了收購不良資產的雷區(qū),希望各位朋友一定要避開:
1.債權轉讓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合法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權利轉讓,也稱債權轉讓。債權的轉讓,通常要涉及到兩種法律關系:一是原合同法律關系,二是轉讓合同法律關系。原合同法律關系在債權轉讓中屬于基礎法律關系,在原合同的前提下去談論債權轉讓合同才有意義。因此,若債權轉讓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合法,將可能直接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從而阻礙不良資產投資的順利進行。比如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超過法定借款利率的部分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包括現(xiàn)在部分民間借貸被認定為非法致使合同無效等等情形,均是在收購不良資產包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2.基礎債權存在的證據不充分
因證據不足導致難以確定基礎債權合法有效一直是各類不良資產投資的核心風險點之一,也進而會影響整個擔保體系的法律效力,對投資者來說影響非常大。根據司法實踐,確定債權真實存在要全面考量完整的證據鏈:包括借貸雙方是否存在書面的協(xié)議約定,是否存在支付出借資金的銀行憑證,是否有債務人承諾還款的意思表示等等;如果借貸雙方不存在書面借款協(xié)議,或者雖然雙方存在書面協(xié)議但不能提供資金支付憑證又無其他證據顯示債權真實存在的情況下,往往會存在很大的風險。故在收購不良資產包的過程中,一定要對基礎債權文件進行全面的調查,核實債權協(xié)議,資金往來,以及過往催收記錄等各項因素。
3.未充分進行債權轉讓通知
根據《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眰鶛噢D讓的通知方式目前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直接通知的方式,可分為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第二種,起訴的方式;第三種是公告的方式。
4.債權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自從互聯(lián)網金融及不良資產行業(yè)快速發(fā)展以來,法院很大一部分商事案件都是追償權的案件。而這部分案件涉及較多的是訴訟時效問題,訴訟時效決定了債權最終能否得到法律的強制性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不論是因為債務人失聯(lián)、還是因為先前的債權方未保留對債務人進行催收的有效證據等任何情形導致的訴訟時效已過,都可能導致買來的不良資產債權包成為廢棄資產。因此在買入不良資產前,需要先對債權訴訟時效進行查驗。
5.不良資產包無法進行準確的估值
不良資產估值是評估不良資產價值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不良資產項目運作的核心。影響不良資產估值的因素主要有三個:理論價值、自身瑕疵、客觀因素。所謂理論價值,就是不考慮客觀因素及項目自身的瑕疵,項目本身所具備的價值。自身瑕疵是指項目自身所攜帶的瑕疵,如時效、手續(xù)殘缺等??陀^因素涉及面較廣,其中主要有處置能力、財務成本及預期、政府干預、經濟形勢等等。后面兩個因素的存在導致不良資產包價值的升降很難來具體量化。
6.行業(yè)特殊性導致的隱形陷阱
不同行業(yè)的不良資產還存在極具特色的,導致資產價值貶損的風險,且有很高的壁壘。例如:能礦行業(yè),極易受市場及政策影響,采礦許可證的續(xù)期條件是否滿足都將嚴重影響資產的價值。
7.一債多賣
概念類似于一房多賣,雖然此招很拙劣且容易破解,但也是時有投資人被騙的案例。
對于打算投資入局不良資產領域的各位朋友,我給的建議如下:
1.收購前必須對資產包進行專業(yè)的盡職調查
最好委托律師進行專業(yè)的盡職調查,律師在盡調報告及法律意見書中會對上面提到可能觸碰到的雷區(qū)給出專業(yè)意見,是投資人用來判斷是否收購該不良資產的基礎。
2.在可承受的風險范圍內投資
不良資產雖具有資產屬性,但處置、變現(xiàn)都需要周期,所以投資于不良資產領域的資金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資金回籠周期的預期,入局不良者成為不良,在不良資產領域內也屢見不鮮。
3.推演投資收益比
投資不良資產的資金,或完全自有、或由投資人投資、或由金融機構配資,不管是什么資金,都會有成本。所以在買入時就要推演測算處置所需時間,不良資產收回的時間越長,成本就越高,收回的金額越高,利潤才能越高,扣減成本后的利潤收益比是否符合投資目標,都是投資前要考慮的。
4.不良資產處置為王
正如我在第一部分講到的,不良資產的重心在底層資產,只要底層資產有處置價值,才有機會和可能通過其他多種方式化解、經營不良資產。不良資產的投資邏輯也在于是否能處置,所以說不良資產,處置為王。
5.非標的處置方案,標準的處置模式
如同幸福都是相似的,不幸卻是各不相同的,對于不良資產也是同理,每一筆不良資產后面就有一種不幸,那么對于該種不幸的處置方案一定是需要量身打造的,正如第二部分的案例分享,處置不良資產一定要有高度的專業(yè)能力,針對性的執(zhí)行處置方案。但是處置模式卻又是標準的,無非就是談判、調解和解、拍賣變賣、破產重組等等。
6.委托專業(yè)人士進行處置。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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