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陽新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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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合作開發(fā)有兩種:一種是同股同權,某一方單獨操盤或聯合操盤,但共同享受整個項目的收益分配。
第二種是非同股同權,房企之間分地塊開發(fā),各付盈虧,即——“分地塊、分帳套合作開發(fā)”。
在地產收并購實操中,“分地塊、分帳套合作開發(fā)”其實蠻常見到的,新芽分享一個自己的實操案例:
某房企登山哥在其項目公司A名下有一住宅項目,項目分兩期開發(fā)。一期已建設過半,目前已處于銷售階段;二期尚未動工,處于方案設計報批階段。登山哥因為資金問題,欲對二期進行轉讓,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單獨將二期剝離。
項目公司截止合同簽定前,共負債4.9億,其中有登山哥提供的股東借款4.2億;對第三方借款0.7億。
01 交易路徑選擇
上述收購案例中,目標公司名下有多宗地塊而我方感興趣的僅是其中一宗,這種情況下一般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
模式1:先剝離再股轉。
模式2:分地塊分帳套獨立核算。即收購部分股權,但雙方約定“該部分股權”對應“目標地塊100%開發(fā)收益權”,和原股東之間采用“分帳套方式獨立核算、獨立投入、操盤,獨立享有收益、承擔風險”。
以上兩種方式各有優(yōu)劣勢:
1、剝離后轉讓模式:不可避免得會涉及前期稅費的繳納,且流程較為繁瑣復雜;
2、分地塊獨立核算的模式:前期可避免交易稅費的繳納且流程簡單,僅需要完成一步股轉即可,但是對于協議及風控上更加嚴格,后期操盤中相互扯皮的事會比較多。
02 案例分解
案例中,雙方協商,采用分地塊、分帳套模式。
即收購目標公司80%的股權,對應二期地塊的開發(fā)權益,雙方分賬套獨立核算。目標公司其余資產權益仍歸登山哥公司所有,目標地塊與保留地塊的成本、稅費、收益、債權債務按照各自區(qū)域獨立核算并分別成立專屬資金賬戶負責專屬記賬及獨立收、支。
交易結構如下圖:
在分地塊合作的模式下,為了防止后期扯皮,約束好各方責任義務,這三個問題必須事先約定清楚:
問題1:成本、費用、收入、稅費等如何獨立進入彼此賬套,公共部分如何分攤?
問題2:如何將債權債務關系梳理清楚,保證第三方金融機構不向我方追償。
問題3:交易對價應該如何分解?
03 如何保障合作安全
關于上述三大重點問題,我們來看案例中是如何進行約定的:
一、權責劃分約定:
1、我司、登山哥公司分別負擔二期、一期的建設、投入、收益、債務、責任。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按分別投入資金進行開發(fā)、管理、銷售、承擔盈虧。
2、因二期產生一切糾紛或行政處罰,由我司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因一期產生一切糾紛或行政處罰,由登山哥司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
二、開發(fā)成本及稅費的獨立核算:
1、凡是可以專屬于各自項目(一期、二期)的費用、收益、責任、投入均進行專屬記賬,獨立核算。
2、各自項目應開立獨立的銀行賬戶負責各自項目的收入和支出,便于資金方面的獨立核算。所開立賬戶分別為“二期專屬資金賬戶”和“一期專屬資金賬戶”。
3、企業(y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按照如下方式分攤:目標地塊的稅費由甲方承擔,保留項目的稅費由乙方承擔。如相關稅費無法區(qū)分項目歸屬并通過目標公司統一清算支付的,則目標地塊與保留項目按照其計容可售建筑面積按比例分攤。
三、債權、債務的獨立核算:
1、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按照一期、二期予以分割,通過不同的專屬資金賬戶負責收款和還款,一期專屬資金賬戶金額不足還款的,由登山哥公司負責補足;二期專屬資金賬戶不足還款的,則由我司負責補足。
2、對于債務,由于項目公司層面負債合計4.9億元。雙方約定納入項目二期債務1.6億,其余均保留至項目一期核算范圍,由登山自行承擔。
04 對價安排
案例中,雙方經過多次協商約定,目的地塊作價2.4億。
總交易對價=股權對價+債權對價
由于項目公司層面負債4.9億,雙方約定,2.4億拆分為股權轉讓款8000 萬元+二期核算債務1.6 億元,其他債務約 3.3 億元均由保留地塊償還。
注:我司承擔的1.6億債務,我司通過股東借款方式提供給項目公司,未來項目二期(即我司操盤的地塊)負責這1.6億償還給我司。16000萬元股東借款,由目標公司優(yōu)先償還除登山哥公司股東借款之外的其他負債,登山哥公司股東借款之外的其他負債全部清償完畢后,如有余額,則由目標公司向登山哥公司償還部分股東借款。
最后,分地塊合作,限于篇幅,很多東西沒法在文中深入展開,在新芽的《投拓綠皮書》《測算紅皮書》中,我們專門拿出了案例,對諸如“如何對測算模型進行調整?公共部分的費用具體如何分攤核算?整體融資款如何分別流入使用?”…等做了詳細講解,具體如下方思維導圖。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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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地產并購(七):分地塊合作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