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燁
來源:中國破產(chǎn)法論壇(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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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2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破產(chǎn)法研究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事務部、北京破產(chǎn)法庭、北京市破產(chǎn)法學會共同主辦的“第十一屆中國破產(chǎn)法論壇”在京成功舉辦。來自全國各地400余位參會嘉賓圍繞論壇主題“營商環(huán)境優(yōu)化建設中的破產(chǎn)法律制度改革與完善”及其“破產(chǎn)審判府院聯(lián)動與營商環(huán)境”“管理人制度與信息化建設”“債務人財產(chǎn)與債權保障”“重整程序與困境拯救”“個人破產(chǎn)立法問題”“合并破產(chǎn)與跨境破產(chǎn)”等六個具體議題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深入研討。
中國破產(chǎn)法論壇微信公眾號將持續(xù)為大家推送各位嘉賓在會議上的精彩發(fā)言,下面推送的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董燁在論壇上的主題演講。
淺析管理人制度的刑事責任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董燁
各位同行、各位老師,大家下午好!我自己遇到兩件事,某地管理人跟我講,法院把所有管理人賬戶都查封了,原因是去年底有一個管理人(是位老律師)從管理人賬上挪了1000多萬買了基金理財,被法院發(fā)現(xiàn)并及時追回了,但壓力很大,就采取了一個辦法,每次把所有管理人賬戶全部查封。管理人費用自己先墊,用到一定額度找法院,然后法院就派法官解封,如此往復,法院和管理人都很辛苦。我當然不希望有律師在破產(chǎn)程序中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引起了我的思考。第二件事,我?guī)腿俗霭缸拥臅r候,管理人是會計事務所,檢察院指控了單位犯罪,審理法院不是破產(chǎn)審理法院,開庭時叫管理人派人過來,我沒有在意,就叫會計師事務所派人過去,他們回來之后很不高興,問“為什么把我關在籠子里面,而且法官對我特別兇”。管理人代表單位出庭的時候跟原單位是不一樣,法院可能操作有點問題。我們后來跟破產(chǎn)審理法院說了一后,就糾正了,沒有再這樣做。通過這兩件事就想管理人刑事責任會不會有,要不要承擔?我們確實在網(wǎng)上沒有搜到管理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案例,但是我們搜索到國有企業(yè)清算組成員承擔刑事責任的案件,破產(chǎn)法條文當中,對它只做了概括性的規(guī)定,怎么承擔不知道。什么是管理人的刑事責任,為什么要承擔刑事責任?管理人刑事責任涉及哪些罪名?我們認為這個有特殊性,是管理人在破產(chǎn)履職過程中要做違法犯罪的時候要承擔責任,一個特點是時間上要從法院制定開始,到定制履行職務為止。二個特點要以違反破產(chǎn)法為前提,因為管理人也有其他社會角色,我們只討論破產(chǎn)程序中的。
為什么管理人承擔刑事責任?第一是管理人的權利來源,法理上有很多說法,從形式上來講,我們是法院指定的,這跟一般的委托人的委托,甚至跟自行清算中的委托都是不一樣的,權利來源有點不一樣,實際上是承擔了帶有公權性質的意味在里面。第二是基于管理人的法定義務,破產(chǎn)法27條忠職勤勉。第三是如果破產(chǎn)管理人實施的行為符合犯罪的構刑的時候也應該構成。
具體來說,一是管理人涉及的罪名可能有妨礙清算罪,這個可能單獨構成,也可能是共犯。因為溫州法院已經(jīng)對企業(yè)有妨礙清算罪的案例了。二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進入破產(chǎn)程序以后也有這種行為的可能。三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四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五是職務侵占罪?;诜ㄔ褐付ü芾砣擞袥]有可能構成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變成貪污罪也不好說。六是變成挪用資金罪。七是破產(chǎn)中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比如虛假破產(chǎn)罪,非法經(jīng)營罪等等,就管理人的特點而言,不足以構成上述罪,雖然破產(chǎn)中也可能有這些罪名。
管理人有沒有構成單位犯罪?從一般的原理來講,管理人也可能構成單位犯罪,上述罪名中有單位犯罪的也可以構成。這里面又繞回來了,管理人到底是什么主體?開個玩笑,如果我們達到涉及單位犯罪,是主任出庭還是作為項目負責人出庭?因為法院文書指定項目負責人一般是我,但是我們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我們主任,這也是我們不太懂的地方,還有其他一些問題,也是借此機會向大家請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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