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精智律師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中個人合伙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增值稅。齊精智律師提示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在合伙企業(yè)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不可能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納稅。
本文不惴淺陋,分析如下;
一、 只要合伙企業(yè)實現(xiàn)收益,即使沒有實際分配,各個合伙人也應該納稅。
財稅(2008)159號文件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yè)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財稅[2008]159號規(guī)定 , 合伙企業(y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業(yè)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業(yè)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二、合伙企業(yè)分的不是賬上的利潤,而是分的應納稅所得額,這個應納稅所得額是通過限額計算扣除來計算的,個人所得稅是比較明確。
根據(jù)《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財稅[2000]91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65號)相關要求,合伙企業(yè)的收入,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按照規(guī)定對職工薪酬、廣宣費、業(yè)務招待費等特殊支出項目進行調整,而后得出的金額才為合伙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
三、合伙企業(yè)取得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收入,直接由個人合伙人按照20%計算個稅。其他收入按照經營所得繳納5%-35%的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執(zhí)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文件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合伙企業(yè)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計入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個人有綜合所得的,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不得扣除6萬元。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8修訂)第十五條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六、合伙企業(yè)投資人工資不能在合伙企業(yè)年度匯算清繳時稅前扣除。
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每月都領取了工資,也都按照工資薪金扣繳了個稅, 但是企業(yè)在進行經營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被稅局告知,投資人領取的工資不可以作為合伙企業(yè)成本費用扣除,需要做納稅調整。
七、合伙人的工資是否按“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取得的與合伙企業(yè)相關的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只會涉及兩個稅目,一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一是經營所得。所以,不存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合伙企業(yè)投資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屬于經營所得的一部分,應該并入到經營所得中一并按“經營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減除費用6萬元。
八、個人合伙人從合伙企業(yè)取得利息、股利、紅利的明確按20%繳納個稅,不能核定征收。合伙企業(yè)只有經營所得可以按照核定征收。
九、個人合伙人以貨幣出資成為有限合伙人,不征收增值稅和所得稅。
十、個人合伙人以貨物資產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征收增值稅,要征收所得稅。
自然人不存在投資視同銷售的規(guī)定,不繳納增值稅,也沒有附加稅。個人以貨物出資,需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差額計算財產轉讓所得,稅率是20%。
十一、自然人通過雙層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公司股權
自然人甲與自然人乙成立A有限合伙企業(yè),A有限合伙企業(yè)再和自然人丙成立B有限合伙企業(yè),B合伙企業(yè)在持股有限公司?,F(xiàn)有限公司分配紅利。
1、股東自然人丙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20%,由公司代扣代繳。
2、自然人甲與自然人乙應當按照經營所得5%-35%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二、個人通過私募基金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合伙企業(yè)要繳納增值稅。
個人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價差免征增值稅。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公募基金買賣上市公司股票不收增值稅。財稅[2016]36號文附件3規(guī)定: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4.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
自然人通過信托等私募性質的資管產品持有上市公司股權的情況愈發(fā)常見。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56號),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嚴格來說,私募性質的資管計劃不能適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因此管理人在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時,通常需要繳納增值稅。在所得稅方面,同公募性質的資管計劃一樣,轉讓所得不屬于資管計劃的管理人,管理人無須繳稅。
綜上,合伙企業(yè)投資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屬于經營所得的一部分,應該并入到經營所得中一并按“經營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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